日前,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响林社区党总支原副书记、居委会主任张万荣一案一审宣判。
海陵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;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判处拘役五个月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缓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。
日前,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响林社区党总支原副书记、居委会主任张万荣一案一审宣判。
海陵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;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判处拘役五个月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缓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