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港区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收缴时间预计在2020年10月至12月。费用标准参照《关于明确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》(泰医保发〔2020〕79号)文件。
2021年度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/人,学生儿童为200元/人。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一、二级残疾成年人个人缴纳170元/人,剩余部分由财政资助;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儿童、困难群体等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全额资助参保缴费。
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,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时一并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。
2021年度市区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0元/人。(高港区政府办公室)